- 2021/7/8 10:02:16
- 类型:原创
- 来源:电脑报
- 报纸编辑:电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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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两件,经过有关部门的大力打击,大多数软件已基本做到不授权也能使用了,但仍有部分软件存在强制索要用户授权、过度使用手机用户信息的行为。一个听歌类的APP,想要你的地理位置和定位,一个资讯类APP,想要你的相册和相机权限,一旦用户拒绝全面授权就无法使用该APP。
这几日,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发布关于对“运满满”“货车帮”“BOSS直聘”启动网络安全审查的公告。网络安全审查期间,“运满满”“货车帮”“BOSS直聘”停止新用户注册。
这些App被审查的事由中,出现了“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等字眼。
我们都明白,手机的各APP什么都想知道,但我们不清楚的是,这些APP到底知道了些什么。
想要改变这种畸形的局面,离不开法律的重拳出击和严格规范。而刚公布的《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带来了新的希望。
据《深圳特区报》,深圳落实综合改革试点又一成果落地——《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昨日在市人大常委会网站公布,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这是国内数据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立法。
其对民众深恶痛绝的APP“不全面授权就不让用”说“不”。
《条例》专门规定:
数据处理者不得以自然人不同意处理其个人数据为由,拒绝向其提供相关核心功能或者服务。但是,该个人数据为提供相关核心功能或者服务所必需的除外。
相关话题也登上微博热搜,一个地方性的法规成为全国关注热点,网友纷纷拍手叫好,建议“全国实行”。
除了“禁止APP不全面授权就不让用”之外,对于令不少用户困扰的大数据“杀熟”、过度搜集个人信息、强制个性化广告推荐等问题,深圳都将禁止并给予处罚。
大数据杀熟,最高罚5000万
《条例》规定:
市场主体不得使用非法手段获取其他市场主体数据,不得非法收集其他市场主体数据提供替代性产品或者服务,不得通过数据分析无正当理由对交易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实施差别待遇。违反上述规定拒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上一年度营业额百分之五以下罚款,最高不超过五千万元。
在个人数据处理上,《条例》规定:
确立以“告知-同意”为前提的个人数据处理规则,即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在事先充分告知的前提下取得个人同意,数据处理者应当提供撤回同意的途径,不得对撤回同意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
在个性化推荐上,《条例》规定:
数据处理者基于提升产品或者服务质量的目的,对自然人进行用户画像的,应当向其明示用户画像的具体用途和主要规则。自然人有权拒绝对其进行的用户画像或者基本用户画像推荐个性化产品或者服务,数据处理者应当以易获取的方式向其提供拒绝的有效途径。
《条例》将未满十四岁未成年人的个人数据视作敏感个人数据,首次在国内立法中明确,除为了维护未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且征得其监护人明示同意外,不得向其进行个性化推荐。
此外,《条例》对处理生物识别数据(人脸识别等)作出更严格的规定:
除了该生物识别数据为处理个人数据目的所必需且不能替代外,应当同时提供处理其他非生物识别数据的替代方案。
该《条例》目前虽然仅在深圳实行,但也算是信息安全工作进步的体现,至于具体实施起来效果如何,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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