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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秃鹫”盯住阿里: 中概股为何难过集体诉讼劫
  • 2015/2/12 16:09:47
  • 类型:原创
  • 来源:电脑报
  • 报纸编辑:电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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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报在线】“阿里巴巴的大麻烦才刚刚开始。”2月9日,一位律师所人士对记者表示,在阿里巴巴IPO之前,被喻为“股市秃鹫”的多家律师事务所就已盯住了阿里巴巴,随时准备向阿里发动进攻。



 “阿里巴巴的大麻烦才刚刚开始。”2月9日,一位律师所人士对记者表示,在阿里巴巴IPO之前,被喻为“股市秃鹫”的多家律师事务所就已盯住了阿里巴巴,随时准备向阿里发动进攻。

    果然, 从1月31日开始,阿里巴巴与国家工商总局冲突刚告一段落,就有8家中美法务机构以“IPO前出具重大错误和误导声明”为由,对阿里巴巴和马云等高管提出集体诉讼。

    这导致阿里股价近期持续低迷——截止2月9日,阿里收盘价格为86美元,总市值2161亿美元,从1月26日收盘价格103.99美元算起,其市值缩水超过400亿美元,如果从上市最高股价120美元计算,至今累计缩水近千亿美元。

 集体诉讼对中国概念股来说一直是难以跨过的劫——中国至今有近一百家中概公司在美遭遇集体诉讼,披露的各种赔偿金额累计超过20亿美元。但阿里巴巴作为史上规模最大IPO,在上市仅几个月后就被“股市秃鹫”盯住,这不能不让更多的中概股恐慌,而阿里巴巴未来的每一步举动,对其余中概股都具有标杆性的意义。

国内外律师争抢阿里诉讼首席律所

 

如果从上市最高股价120美元计算,阿里市值至今累计缩水近千亿美元

 

 估计连马云也没有想到,淘宝小二炮轰国家工商总局的微博,却是推到了带来大麻烦的多米诺骨牌。

  1月31日,美国Robbins Geller律所正式向美国纽约南区地区法院递交起诉状,代表Manishkumar Khunt等当事人提起集体诉讼,称拥有阿里巴巴的美国存托股票,并由此遭受损害。此外,Bronstein, Gewirtz & Grossman等多家律师事务所宣布,将对阿里巴巴集团和董事局主席马云、副主席蔡崇信、CEO陆兆禧、CFO武卫提起集体诉讼。

 作为美国历史上数一数二的大规模IPO,也是在美上市的互联网企业中规模最大的IPO,才上市4个月的阿里巴巴为何如此快就被集体诉讼了呢?2月6日,本报驻美特约记者约访到了RobbinsGeller律所的资深律师大卫·罗森菲尔德(David A. Rosenfeld)。他也是这宗案件的代理律师之一。

电脑报:针对阿里巴巴集体诉讼的指控,起诉案由主要是什么?

大卫·罗森菲尔德:根据中国工商总局披露的白皮书,在距该公司上市仅剩两个月的2014年7月,阿里巴巴高管曾与中国国家工商总局会面,后者对该公司可能存在非法商业行为表示出顾虑,而阿里巴巴未曾披露这一事项。这违反了美国1934年颁布的证券交易法案,在IPO前出具了与其业务操作相关的具有重大错误和误导的声明,存在误导投资者的嫌疑。

电脑报:阿里巴巴的声明与投资者有何关系?

大卫·罗森菲尔德:如果阿里巴巴公司对投资者提供了不实的商业信息,存在隐瞒信息的行为,这就有可能影响到投资者的正常判断,侵害了他们的知情权,由于不当行为引起的股票下跌,造成了投资者的损失,这就侵害了他们的财产权。

电脑报:Robbins Geller律所是何时开始关注阿里巴巴的?

大卫·罗森菲尔德:实际上,每一家中概股的动态都在我们关注之列,包括财务报告与新闻发布,我们会分析所有信息,将它们整合到我们的主张中去,最后递交诉状。我们找到了一位叫Manishkumar Khunt的投资人,原告在阿里与中国工商局大战中,股价暴跌让他遭受了损失。在美国资本市场,股民手上有集体诉讼这一武器。只要有迹象显示,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上不到位,引发股价波动,就能通过集体诉讼的方式,让上市公司为损失买单。

电脑报:请问集体诉讼的目的是什么?

大卫·罗森菲尔德:我们的目的主要是帮助普通的股民。一旦立案,蒙受损失的投资者们就可以保护他们的权益。几年前因涉嫌财务欺诈、信息披露不全或违反信托责任等而遭到起诉的中国能源技术、晶澳太阳能、泛华保险和巨人网络等公司,投资者都挽回了损失。

电脑报:阿里巴巴目前是否与你们有过沟通接触?

大卫·罗森菲尔德:目前没有。按照美国当地的法律规定,原告代表人的征集时间将于3月31日截止,这意味着在4月之前,该案法务程序上不会有大的进展。至于是选择和解还是其他方式,阿里也需要在4月之后。

 实际上,除了美国多家律所,中国律师也加入到起诉阿里的队伍中来。北京郝俊波律师事务所、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均公开向全球征集2014年10月21日至2015年1月28日之间取得阿里巴巴证券并遭受30万美元以上较大损失的投资者,准备代表投资者提起集体诉讼。

 “最近我们这里每天都有投资者登门或来电,咨询有关起诉阿里巴巴涉嫌虚假陈述以及维权的相关事宜。”2月9日,郝俊波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他们已经征集到了20来位国内外阿里股民,征集信息包括交易时间、价格、由此事件造成的损失等。

 出于保密,目前无法透露投资者具体情况。“到3月底,我们将会按照美国司法部门的要求,争取成为首席原告。”郝俊波告诉记者,国集体诉讼案件与中国不同,法院往往只任命一名或几名投资者担任首席律所,尽管告赢了利益归大家所有,但首席律所会获得更大利益

“如果哪个律所代表的股民损失不够大,没有任命为首席原告,那其代理律师也就不能参与诉讼了。所以未来两个月,无论中外律师所,首要任务都是寻找更多、损失更大的投资者。”郝俊波说。

  

6亿美元入口袋,专盯中概股的“股市秃鹫”

 

近年那些在美遭遇集体诉讼的中国明星公司

公司

时间

起诉理由

结果

中华网

2001年6

IPO信息披露不实,涉嫌操纵股市

股价大跌退市

网易

2001年10

错误信息和误导信息

赔偿435万美元和解

空中网

2004年7

涉嫌证券欺诈

350万美元和解

中国人寿

2004年3

未披露审计信息

SEC终止审查

UT斯达康

2004年11

隐瞒公司重要信息

股价跌停

前程无忧

2005年1

违反美国联邦证券法

2006年诉讼被驳回

新华财经

2007年6

IPO信息披露不实

2009年诉讼被驳回

分众传媒

2007年12

信息披露不全

庭外和解

东南融通

 

2011年4

涉嫌财务造假

被停牌退市

环球雅思

2011年12

存在内幕交易

 

安博教育

2012年6

错误和误导信息

 

新东方

2012年7

发布虚假和误导信息

 

中海油

2012年10

重大虚假和误导性声明

 

兰亭集势

2013年8

违反美国联邦证券法

155万美元和解

网秦

2013年10

严重实时和误导性声明

 

聚美优品

2014年12

发布虚假和误导性信息

市值缩水60%

阿里巴巴

2015年2

发布误导性声明并隐瞒受到监管调查情况

市值已缩水300亿美元

 

 

 

 

郝俊波称,中概股遭遇律所调查,在美国是件平常的事情。不完全统计显示,中国目前有近一百家中概公司在美遭遇集体诉讼,其中有四十多起已经和解或裁决,披露的累计各种赔偿金额超过二十亿美元;超过三十起诉讼被驳回,其余的尚未结案。

是中国企业都存在诸多问题么?

全国工商联并购公会发布的《在美中概企业问题分析》中指出:“很多中概股受到攻击的理由,都是无中生有,或者存在对国外规则理解上的细微瑕疵。”

“美国法律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着严格的要求,中国企业更容易触犯相关法律,但更重要的是,很多律所专门靠诉讼中概股生存,有了‘股市秃鹫’称号。”

”一位律师事务所人士表示。

     以此次集体诉讼阿里的律所为例,他们是正围攻中概股的“常客”。这几家律所起诉的中概股公司,涉及网秦、巨人、中石油、新东方、分众传媒、兰亭集势、世纪互联、聚美优品、安博教育等等,从被诉对象看,那些资金实力强、拥有赔付能力的公司,尤其被“股市秃鹫”视为猎物。

    在美国,提起集体诉讼的成本很低,而索赔金额往往非常巨大,律师的代理费更是能占到全额的30%。因此一旦胜诉,不光能给律师带来巨额的律师费,由于涉及范围较广、影响巨大,胜诉也将令代表律师名声大噪,可谓是“名利双收”

   实际上,郝俊波在接受本报采访时对诉讼目的也毫不忌讳。记者注意到,郝俊波在个人博客中称为中国跨国证券索赔第一人,还参与过聚美优品的诉讼,除了阿里,郝俊波还向全球发起高通投资者的诉讼。

“即便最终如果调解,也会要求上市公司给个一揽子赔偿方案,既包括投资者的损失,也包括律师费。”上述人士表示,以披露的累计各种赔偿金额超过二十亿美元计算,中国企业仅仅是给律所的赔偿金额就高达6亿美元!

在巨大利益推动下,集体诉讼正常途径是受损害投资人委托律所发起诉讼,但“股市秃鹫”的做法却恰恰相反:无论是此前状告巨人、分众传媒,还是此次状告阿里巴巴,他们都是先在财报或公开信息上找毛病,然后发布公告,寻找投资人充当原告,案件若达成庭外和解或在法庭上胜诉,每个原告都可获得相应份额的赔偿,得益最多的无疑是组织集体诉讼的律所。

“可以说,阿里巴巴被集体诉讼,就是一次策划许久的阴谋。”一位证券律师表示,阿里巴巴2014年9月19日才在纽交所上市,上市后股价也一路走高120元美元,尽管受阿里工商总局口水战影响,股价有所下滑,但总体是走高的,在股价上涨周期,很少会出现集体诉讼案件。这些律所又是如何在一个晚上内,就找到了损失巨大的投资者,并联合多家律所发起集体诉讼?

其实并非是股民意识到损失,大部分都是这些律所干的事。这些律所惯用手法是:买一股或者极少数上市公司股票,在其股票跌了之后,以造成损失为由,第一时间去当“第一原告”。更有甚者,一些律师还与做空机构配合,通过发起集体诉讼的方式打压股价,从而让做空机构获得暴利,做空机构将暴利的一部分分给律师,实现“双赢”。

 

和解还是应诉  阿里巴巴的难题

   无论如何,被集体诉讼意味着,阿里巴巴要给众多国际投资人一个交代。此前部分中概股公司在遭遇集体诉讼后,均遭遇市场做空,甚至最终停牌退市。

东南融通就是一个典型的悲剧。2011年4月,Robbins Umeda LLP发起针对东南融通“涉嫌财务造假”的集体诉讼。东南融通选择了沉默以对——悲剧的是,不到一个月东南融通就被纽交所停牌,三个月后这家市值超过10亿美元的公司迅速走向雪崩,被迫宣布解体。

阿里之前,聚美优品也在上市不久遭遇了集体诉讼,诉讼威力有多大?聚美优品市值段时间内缩水接近一半。

那么阿里是会选择应诉还是和解?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镜,可以明是非。”2月9日,阿里巴巴相关人士对本报记者如此表示,阿里集团一直遵循透明规范的公司治理,最大程度保障每个投资者的权利,将积极面对上述诉求。

上述阿里人士对记者表示,“这些机构基本都是以此为盈利手段的,他们的目的不言而喻,我们只能按照流程来。”此前的2月2日,马云也在香港表示,称阿里既然敢上市,就不怕被告。“可以利用这个机会让世界更好地了解阿里,了解中国。”

在四大会计公司和摩根士丹利供职超过十年的卓继民看来,如果阿里选择辩诉,阿里和律所的第一次大战应该向法院申请驳回起诉,时间大概在2015年4月后。倘若阿里申请驳回起诉被法官拒绝了,除了和解谈判可随时随刻进行外,接下来的关键法律程序就是证据开示了,就是原告可以申请要求阿里或者其他第三方提供和案件有关的信息。

“对原告来说,跨洋取证并非容易,比如:工商总局有这个义务配合取证吗?对阿里来说,不排除会被要求提供相关期间的内部会议记录、高管电子邮件等等。这是一个对双方来说,都是繁杂、耗时、费力的痛苦过程。”卓继民表示。

那么多数此类案子的结果会怎样?郝俊波说,绝大部分这类案件以调解告终,被告上市公司按一定比例,比如按投资者损失数额的40%、50%或60%进行赔偿。极少数案子,可能被驳回。

“和解拿钱,尽快地和解、拿尽可能多的钱,然后尽快地寻找下一个被告,这是‘诉棍’商业模式的终极目标。至于官司胜负,这些律所其实根本不关心。”卓继民说。

在郝俊波看来,集体诉讼的整个流程长达三到五年,一般情况下上市公司会选择和诉讼方达成和解,以求尽快解决麻烦;一旦上市公司败诉,则将面临数目不小的赔偿。“更重要的是还可能面临美国证监会严重的处罚。”郝俊波称,“选择和解对阿里而言不失为一种解决方案,最快可以在2005年从‘泥潭’中抽身。”

不过,美国投资者网站theStree*.c*m的分析文章则认为,面对诉讼阿里一定会倾力争取胜诉。因为选择了和解,就表明阿里默认了自身存在瑕疵,这将给阿里留下无穷后患。

但无论是和解还是应诉,这都是阿里巴巴面临的大麻烦——集体诉讼的问题在于,哪怕它无法打败你,但持续的诉讼会给公司声誉造成不好的影响,直接影响股价的波动。截止2月9日,阿里收盘价格为86美元,总市值2161亿美元,从1月26日收盘价格103.99美元算起,其市值缩水超过400亿美元。包括摩根士丹利、高盛、德银、太平洋皇冠等投行机构,都先后不同程度下调了阿里预期股价。而受此影响,在2月1日,美股共计有34只中国概念股股价下挫,市值蒸发610亿美元。美国中概股瞬间集体陷入信任危机。

 

 

本报观察: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中概股集体诉讼劫的血讯

不管这些律所出于何种目的一再对中概股发起集体诉讼甚至做空,但我们还是必须得承认: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仔细分析所有被集体诉讼和做空的中概股,就会发现其中一个关键因素,就是中概股在信息披露上存在较大瑕疵。

的确,以国内资本市场的眼光看,这些企业是遵纪守法的,阿里巴巴也建立了庞大的打假团队,但在美国资本市场,如果对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理解仅停留于这种层面,是一种很危险的误解。

美国监管法规中规定,对于上市公司的不当陈述、遗漏、误导、重要信息泄露等行为,都有相应的处罚措施。一些中国公司按照中国的思维习惯做事,稍不留意就会触犯美国的监管高压线,很容易在信息披露方面出现纰漏,也就很容易被“股市秃鹫”盯上。

白皮书是否有法律效力?阿里是否真的尽到了责任?

其实“股市秃鹫”根本不关心这些——根据郝俊波的说法,美国法律和中国法律有着较大的区别,美国法律并不需要在起诉前掌握所有证据,只要对某些上市公司有怀疑,就可以提起诉讼。“很多证券诉讼案件在起诉前我们没必要掌握决定性证据,也不太可能掌握。被告要根据法院要求,要提交很多材料自证清白,从这些提交的材料中,往往能够找到有价值的重要证据。”

而相比新浪、新东方等,阿里巴巴的情况更复杂一些,阿里和工商总局的冲突,其实从另一个则面暴露了中国电商经营中深层次的假货处理问题。由于文化和法律方面的区别,美国投资者对出售假货的问题会看得更加严重,这会影响投资者对电商行业的长期信心。 

阿里被起诉结局如何,目前还不能下结论,但是在这一过程中,阿里和其他所有已经到美国上市、打算到美国上市的企业而言,确实有血的教训可以吸取:我们不仅要规范运营,避免被抓住“小辫子”,一丝不差遵守当地的游戏规则,还要与海外的律师事务所、投资机构等进行更多的沟通。

本文出自2015-02-16出版的《电脑报》2015年第7期 A.新闻周刊
(网站编辑:so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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