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2/12 16:09:47
- 类型:原创
- 来源:电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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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的大麻烦才刚刚开始。”2月9日,一位律师所人士对记者表示,在阿里巴巴IPO之前,被喻为“股市秃鹫”的多家律师事务所就已盯住了阿里巴巴,随时准备向阿里发动进攻。
果然, 从1月31日开始,阿里巴巴与国家工商总局冲突刚告一段落,就有8家中美法务机构以“IPO前出具重大错误和误导声明”为由,对阿里巴巴和马云等高管提出集体诉讼。
这导致阿里股价近期持续低迷——截止2月9日,阿里收盘价格为86美元,总市值2161亿美元,从1月26日收盘价格103.99美元算起,其市值缩水超过400亿美元,如果从上市最高股价120美元计算,至今累计缩水近千亿美元。
集体诉讼对中国概念股来说一直是难以跨过的劫——中国至今有近一百家中概公司在美遭遇集体诉讼,披露的各种赔偿金额累计超过20亿美元。但阿里巴巴作为史上规模最大IPO,在上市仅几个月后就被“股市秃鹫”盯住,这不能不让更多的中概股恐慌,而阿里巴巴未来的每一步举动,对其余中概股都具有标杆性的意义。
国内外律师争抢阿里诉讼首席律所
如果从上市最高股价120美元计算,阿里市值至今累计缩水近千亿美元
估计连马云也没有想到,淘宝小二炮轰国家工商总局的微博,却是推到了带来大麻烦的多米诺骨牌。
1月31日,美国Robbins Geller律所正式向美国纽约南区地区法院递交起诉状,代表Manishkumar Khunt等当事人提起集体诉讼,称拥有阿里巴巴的美国存托股票,并由此遭受损害。此外,Bronstein, Gewirtz & Grossman等多家律师事务所宣布,将对阿里巴巴集团和董事局主席马云、副主席蔡崇信、CEO陆兆禧、CFO武卫提起集体诉讼。
作为美国历史上数一数二的大规模IPO,也是在美上市的互联网企业中规模最大的IPO,才上市4个月的阿里巴巴为何如此快就被集体诉讼了呢?2月6日,本报驻美特约记者约访到了RobbinsGeller律所的资深律师大卫·罗森菲尔德(David A. Rosenfeld)。他也是这宗案件的代理律师之一。
电脑报:针对阿里巴巴集体诉讼的指控,起诉案由主要是什么?
大卫·罗森菲尔德:根据中国工商总局披露的白皮书,在距该公司上市仅剩两个月的2014年7月,阿里巴巴高管曾与中国国家工商总局会面,后者对该公司可能存在非法商业行为表示出顾虑,而阿里巴巴未曾披露这一事项。这违反了美国1934年颁布的证券交易法案,在IPO前出具了与其业务操作相关的具有重大错误和误导的声明,存在误导投资者的嫌疑。
电脑报:阿里巴巴的声明与投资者有何关系?
大卫·罗森菲尔德:如果阿里巴巴公司对投资者提供了不实的商业信息,存在隐瞒信息的行为,这就有可能影响到投资者的正常判断,侵害了他们的知情权,由于不当行为引起的股票下跌,造成了投资者的损失,这就侵害了他们的财产权。
电脑报:Robbins Geller律所是何时开始关注阿里巴巴的?
大卫·罗森菲尔德:实际上,每一家中概股的动态都在我们关注之列,包括财务报告与新闻发布,我们会分析所有信息,将它们整合到我们的主张中去,最后递交诉状。我们找到了一位叫Manishkumar Khunt的投资人,原告在阿里与中国工商局大战中,股价暴跌让他遭受了损失。在美国资本市场,股民手上有集体诉讼这一武器。只要有迹象显示,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上不到位,引发股价波动,就能通过集体诉讼的方式,让上市公司为损失买单。
电脑报:请问集体诉讼的目的是什么?
大卫·罗森菲尔德:我们的目的主要是帮助普通的股民。一旦立案,蒙受损失的投资者们就可以保护他们的权益。几年前因涉嫌财务欺诈、信息披露不全或违反信托责任等而遭到起诉的中国能源技术、晶澳太阳能、泛华保险和巨人网络等公司,投资者都挽回了损失。
电脑报:阿里巴巴目前是否与你们有过沟通接触?
大卫·罗森菲尔德:目前没有。按照美国当地的法律规定,原告代表人的征集时间将于3月31日截止,这意味着在4月之前,该案法务程序上不会有大的进展。至于是选择和解还是其他方式,阿里也需要在4月之后。
实际上,除了美国多家律所,中国律师也加入到起诉阿里的队伍中来。北京郝俊波律师事务所、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均公开向全球征集2014年10月21日至2015年1月28日之间取得阿里巴巴证券并遭受30万美元以上较大损失的投资者,准备代表投资者提起集体诉讼。
“最近我们这里每天都有投资者登门或来电,咨询有关起诉阿里巴巴涉嫌虚假陈述以及维权的相关事宜。”2月9日,郝俊波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他们已经征集到了20来位国内外阿里股民,征集信息包括交易时间、价格、由此事件造成的损失等。
出于保密,目前无法透露投资者具体情况。“到3月底,我们将会按照美国司法部门的要求,争取成为首席原告。”郝俊波告诉记者,美国集体诉讼案件与中国不同,法院往往只任命一名或几名投资者担任首席律所,尽管告赢了利益归大家所有,但首席律所会获得更大利益。
“如果哪个律所代表的股民损失不够大,没有任命为首席原告,那其代理律师也就不能参与诉讼了。所以未来两个月,无论中外律师所,首要任务都是寻找更多、损失更大的投资者。”郝俊波说。
6亿美元入口袋,专盯中概股的“股市秃鹫”
近年那些在美遭遇集体诉讼的中国明星公司
公司 | 时间 | 起诉理由 | 结果 |
中华网 | 2001年6月 | IPO信息披露不实,涉嫌操纵股市 | 股价大跌退市 |
网易 | 2001年10月 | 错误信息和误导信息 | 赔偿435万美元和解 |
空中网 | 2004年7月 | 涉嫌证券欺诈 | 350万美元和解 |
中国人寿 | 2004年3月 | 未披露审计信息 | SEC终止审查 |
UT斯达康 | 2004年11月 | 隐瞒公司重要信息 | 股价跌停 |
前程无忧 | 2005年1月 | 违反美国联邦证券法 | 2006年诉讼被驳回 |
新华财经 | 2007年6月 | IPO信息披露不实 | 2009年诉讼被驳回 |
分众传媒 | 2007年12月 | 信息披露不全 | 庭外和解 |
东南融通
| 2011年4月 | 涉嫌财务造假 | 被停牌退市 |
环球雅思 | 2011年12月 | 存在内幕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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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博教育 | 2012年6月 | 错误和误导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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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东方 | 2012年7月 | 发布虚假和误导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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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油 | 2012年10月 | 重大虚假和误导性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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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亭集势 | 2013年8月 | 违反美国联邦证券法 | 155万美元和解 |
网秦 | 2013年10月 | 严重实时和误导性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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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美优品 | 2014年12月 | 发布虚假和误导性信息 | 市值缩水60% |
阿里巴巴 | 2015年2月 | 发布误导性声明并隐瞒受到监管调查情况 | 市值已缩水300亿美元 |
郝俊波称,中概股遭遇律所调查,在美国是件平常的事情。不完全统计显示,中国目前有近一百家中概公司在美遭遇集体诉讼,其中有四十多起已经和解或裁决,披露的累计各种赔偿金额超过二十亿美元;超过三十起诉讼被驳回,其余的尚未结案。
是中国企业都存在诸多问题么?
全国工商联并购公会发布的《在美中概企业问题分析》中指出:“很多中概股受到攻击的理由,都是无中生有,或者存在对国外规则理解上的细微瑕疵。”
“美国法律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着严格的要求,中国企业更容易触犯相关法律,但更重要的是,很多律所专门靠诉讼中概股生存,有了‘股市秃鹫’称号。”
”一位律师事务所人士表示。
以此次集体诉讼阿里的律所为例,他们是正围攻中概股的“常客”。这几家律所起诉的中概股公司,涉及网秦、巨人、中石油、新东方、分众传媒、兰亭集势、世纪互联、聚美优品、安博教育等等,从被诉对象看,那些资金实力强、拥有赔付能力的公司,尤其被“股市秃鹫”视为猎物。
在美国,提起集体诉讼的成本很低,而索赔金额往往非常巨大,律师的代理费更是能占到全额的30%。因此一旦胜诉,不光能给律师带来巨额的律师费,由于涉及范围较广、影响巨大,胜诉也将令代表律师名声大噪,可谓是“名利双收”。
实际上,郝俊波在接受本报采访时对诉讼目的也毫不忌讳。记者注意到,郝俊波在个人博客中称为中国跨国证券索赔第一人,还参与过聚美优品的诉讼,除了阿里,郝俊波还向全球发起高通投资者的诉讼。
“即便最终如果调解,也会要求上市公司给个一揽子赔偿方案,既包括投资者的损失,也包括律师费。”上述人士表示,以披露的累计各种赔偿金额超过二十亿美元计算,中国企业仅仅是给律所的赔偿金额就高达6亿美元!
在巨大利益推动下,集体诉讼正常途径是受损害投资人委托律所发起诉讼,但“股市秃鹫”的做法却恰恰相反:无论是此前状告巨人、分众传媒,还是此次状告阿里巴巴,他们都是先在财报或公开信息上找毛病,然后发布公告,寻找投资人充当原告,案件若达成庭外和解或在法庭上胜诉,每个原告都可获得相应份额的赔偿,得益最多的无疑是组织集体诉讼的律所。
“可以说,阿里巴巴被集体诉讼,就是一次策划许久的阴谋。”一位证券律师表示,阿里巴巴2014年9月19日才在纽交所上市,上市后股价也一路走高120元美元,尽管受阿里工商总局口水战影响,股价有所下滑,但总体是走高的,在股价上涨周期,很少会出现集体诉讼案件。这些律所又是如何在一个晚上内,就找到了损失巨大的投资者,并联合多家律所发起集体诉讼?
其实并非是股民意识到损失,大部分都是这些律所干的事。这些律所惯用手法是:买一股或者极少数上市公司股票,在其股票跌了之后,以造成损失为由,第一时间去当“第一原告”。更有甚者,一些律师还与做空机构配合,通过发起集体诉讼的方式打压股价,从而让做空机构获得暴利,做空机构将暴利的一部分分给律师,实现“双赢”。
和解还是应诉 阿里巴巴的难题
无论如何,被集体诉讼意味着,阿里巴巴要给众多国际投资人一个交代。此前部分中概股公司在遭遇集体诉讼后,均遭遇市场做空,甚至最终停牌退市。
东南融通就是一个典型的悲剧。2011年4月,Robbins Umeda LLP发起针对东南融通“涉嫌财务造假”的集体诉讼。东南融通选择了沉默以对——悲剧的是,不到一个月东南融通就被纽交所停牌,三个月后这家市值超过10亿美元的公司迅速走向雪崩,被迫宣布解体。
阿里之前,聚美优品也在上市不久遭遇了集体诉讼,诉讼威力有多大?聚美优品市值段时间内缩水接近一半。
那么阿里是会选择应诉还是和解?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镜,可以明是非。”2月9日,阿里巴巴相关人士对本报记者如此表示,阿里集团一直遵循透明规范的公司治理,最大程度保障每个投资者的权利,将积极面对上述诉求。
上述阿里人士对记者表示,“这些机构基本都是以此为盈利手段的,他们的目的不言而喻,我们只能按照流程来。”此前的2月2日,马云也在香港表示,称阿里既然敢上市,就不怕被告。“可以利用这个机会让世界更好地了解阿里,了解中国。”
在四大会计公司和摩根士丹利供职超过十年的卓继民看来,如果阿里选择辩诉,阿里和律所的第一次大战应该向法院申请驳回起诉,时间大概在2015年4月后。倘若阿里申请驳回起诉被法官拒绝了,除了和解谈判可随时随刻进行外,接下来的关键法律程序就是证据开示了,就是原告可以申请要求阿里或者其他第三方提供和案件有关的信息。
“对原告来说,跨洋取证并非容易,比如:工商总局有这个义务配合取证吗?对阿里来说,不排除会被要求提供相关期间的内部会议记录、高管电子邮件等等。这是一个对双方来说,都是繁杂、耗时、费力的痛苦过程。”卓继民表示。
那么多数此类案子的结果会怎样?郝俊波说,绝大部分这类案件以调解告终,被告上市公司按一定比例,比如按投资者损失数额的40%、50%或60%进行赔偿。极少数案子,可能被驳回。
“和解拿钱,尽快地和解、拿尽可能多的钱,然后尽快地寻找下一个被告,这是‘诉棍’商业模式的终极目标。至于官司胜负,这些律所其实根本不关心。”卓继民说。
在郝俊波看来,集体诉讼的整个流程长达三到五年,一般情况下上市公司会选择和诉讼方达成和解,以求尽快解决麻烦;一旦上市公司败诉,则将面临数目不小的赔偿。“更重要的是还可能面临美国证监会严重的处罚。”郝俊波称,“选择和解对阿里而言不失为一种解决方案,最快可以在2005年从‘泥潭’中抽身。”
不过,美国投资者网站theStree*.c*m的分析文章则认为,面对诉讼阿里一定会倾力争取胜诉。因为选择了和解,就表明阿里默认了自身存在瑕疵,这将给阿里留下无穷后患。
但无论是和解还是应诉,这都是阿里巴巴面临的大麻烦——集体诉讼的问题在于,哪怕它无法打败你,但持续的诉讼会给公司声誉造成不好的影响,直接影响股价的波动。截止2月9日,阿里收盘价格为86美元,总市值2161亿美元,从1月26日收盘价格103.99美元算起,其市值缩水超过400亿美元。包括摩根士丹利、高盛、德银、太平洋皇冠等投行机构,都先后不同程度下调了阿里预期股价。而受此影响,在2月1日,美股共计有34只中国概念股股价下挫,市值蒸发610亿美元。美国中概股瞬间集体陷入信任危机。
本报观察: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中概股集体诉讼劫的血讯
不管这些律所出于何种目的一再对中概股发起集体诉讼甚至做空,但我们还是必须得承认: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仔细分析所有被集体诉讼和做空的中概股,就会发现其中一个关键因素,就是中概股在信息披露上存在较大瑕疵。
的确,以国内资本市场的眼光看,这些企业是遵纪守法的,阿里巴巴也建立了庞大的打假团队,但在美国资本市场,如果对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理解仅停留于这种层面,是一种很危险的误解。
美国监管法规中规定,对于上市公司的不当陈述、遗漏、误导、重要信息泄露等行为,都有相应的处罚措施。一些中国公司按照中国的思维习惯做事,稍不留意就会触犯美国的监管高压线,很容易在信息披露方面出现纰漏,也就很容易被“股市秃鹫”盯上。
白皮书是否有法律效力?阿里是否真的尽到了责任?
其实“股市秃鹫”根本不关心这些——根据郝俊波的说法,美国法律和中国法律有着较大的区别,美国法律并不需要在起诉前掌握所有证据,只要对某些上市公司有怀疑,就可以提起诉讼。“很多证券诉讼案件在起诉前我们没必要掌握决定性证据,也不太可能掌握。被告要根据法院要求,要提交很多材料自证清白,从这些提交的材料中,往往能够找到有价值的重要证据。”
而相比新浪、新东方等,阿里巴巴的情况更复杂一些,阿里和工商总局的冲突,其实从另一个则面暴露了中国电商经营中深层次的假货处理问题。由于文化和法律方面的区别,美国投资者对出售假货的问题会看得更加严重,这会影响投资者对电商行业的长期信心。
阿里被起诉结局如何,目前还不能下结论,但是在这一过程中,阿里和其他所有已经到美国上市、打算到美国上市的企业而言,确实有血的教训可以吸取:我们不仅要规范运营,避免被抓住“小辫子”,一丝不差遵守当地的游戏规则,还要与海外的律师事务所、投资机构等进行更多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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